琼斯梅迪走了以后,王灯明从书柜中找出一本书,黑格尔的书。
虽然他不太喜欢看深奥的书,然而,他现在有些迷茫。
升级了,王灯明觉得,自己的思想境界水涨船高应该提高了一个级,怎么会这样呢?
他来美国,就是来当警察,当警察为了什么?
维持正义,锄强扶弱,打击罪犯,对,没错,王灯明认为他做得不错,很不错。
他也没为中国爷们丢脸。
身在异国他乡,有时,他感到孤独,彷徨,他希望得到人们的肯定。
镇子上的很多人说,这老外警察是个很卖力的中国小伙子,仅此而已。
现在,他现在受到了更强烈的刺激,四万美金借给了琼斯梅迪,他确实心疼,因为他身上就这么多,假如他有一千万美金,会心疼吗?
肯定不会。
琼斯梅迪的肥美屁股,好闻的香风,诱惑的笑容和身躯,让他心里动不动就沸腾。
绿绿的钞票,当然让他眼睛变得更绿,纸醉金迷的生活,他向往着。待在别墅里,在那清风徐徐的观景台上,喝着美酒,左搂右抱,当然是每个正常男人的梦想。
四万美元真的刺疼他了,他绝不是个小气鬼,他拼死拼活,认真工作,冒着生命的危险在工作,尽责尽力,他得到了什么。
他好像得到的并不多。
当这样的念头突然冒出来的时候,王灯明觉得有点羞愧,警察是什么,抓贼是应该的,为什么要想到得到了什么?
老警员卡丁雷曾经跟他开玩笑说过,阿拉斯古镇的地底下有恶毒的咒语,专门诅咒警察,只要是阿拉斯古镇呆过的警察,结局有三种,一是死了,二是懒了,三是变坏了,谁都逃不过这三种命运。
卡丁雷说,他属于第二种,懒散得不行。
前两种,当然不适合自己,他还活着,也很勤快,后一种呢。
他对幽灵警局这个词,以前不怎么放在心里,现在,他相信这或许真是个诅咒,是诅咒导引着他朝着不正确的思维迈进。
他努力的不去想四万美金,拍着脑袋不想。
然而,他总是赶不走那绿幽幽的四叠钞票,这是不是诅咒作怪?
好像是,好像又不是,抠抠搜搜省吃俭用省下来的全部身家,一下子全部贡献给了琼斯梅迪。
逻辑错在哪?
他虽然不指望琼斯梅迪还,可他看出来了,琼斯梅迪这个花钱不眨眼的洋妹崽,只怕是这辈子都还不上钱。
如果她真的不还钱,怎么办呢?
满清十大酷讯对待?根本不行的,琼斯梅迪的皮肤比水还嫩,下不去手。
学美国人的习惯常用语,我豁免你的债务,也不行啊,心有不甘。
晓之以情动之以理,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去教化她,改变她....我去,傻子才会这么干。
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,钱,别还了,将犯贱精神死磕到底。但压力有点大,按照这个妹崽的出手个性,真不好养,难度不小。
只怕还不知道要投下多少个四万美元才能养得起,我不是大款,也不是土豪。
他开始胡思乱想,想到了劳斯莱斯,奥迪宝马,想到了金钱帝国,游艇,私人飞机,亿万富翁....
书是看不下去了,他打开电视。
啊哈,穷鬼也想泡高富美,滚出去!
电视里播放着一部美国电影,一个没什么钱的小警察追求美女被无情的嘲弄,这把王灯明气得想将电视关掉。
但他还是耐着性质看下去,电视剧中的镇子小警察却是个有着特别能力的超人,他用超能力挣了百亿美金把羞辱他的人埋葬,把那位看不起他的女人卖进窑子里,他的情人成群结队,他在警界呼风唤雨,他是最有钱的警察,哦,天哪!
这不是在说我吧,为我量身订造的电影,王灯明觉得自己太像电影中的男主角了。
狗血剧,妈的,太狗血了,其他都可以勉强接受,他是绝对不会把琼斯梅迪卖进风月场所。
他忽然幻想,他要是能成为这样的警察就拉风了。
这是电影而已,他没有超能力,没有小说中的金手指,他既没拥有预言家的功能,也没有神奇的召唤财宝的法力,更没有巨额遗产,有钱的爸爸,他只是个普通的穷警察。
他的手里仅仅拥有一个随时破产的警察局,一名不怎么安分的实习警察。
巴拉克说得对,来到这个镇子当警察,要学会经营。首先不能让警察局倒闭,不能让警察局的警察都跑光了,死绝了。
现在只是来一个女实习警察,后面他会想办法弄进更多的人。
要让警察局的人气旺盛,关键得有钱。
想到这,他自己傻笑起来,当上了警长,连脑细胞都开始造反了。
琼斯梅迪的脸突然又跳进他的脑袋里。
琼斯梅迪肆意妄为的诱惑性挑衅让警长觉得,是到了该做点什么的时候了。
猎狗总要捕食的。
黑拳能给他带来什么。
黑拳能给他带来利益,能挣钱,至少能把给琼斯梅迪的钱弄回来,这是毋庸置疑的,如果屠戈登布那小子没说谎的话。
能打算不算一种超能力的入门?
他把书放下,站在镜子前,努力展示展示自己的强大肌肉群。
如果这身肌肉成天只用来对付罪犯,感觉是浪费了一点。
我能用我的腱子肉我的身手去挣钱的,不是吗?
但我是一个警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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